一、招收單位簡介
八桂之南、邊海之交、邕江之畔、綠城之中,廣西大學坐落于風景如畫的廣西首府南寧,是廣西辦學歷史最悠久、規模最大的綜合性大學,是廣西唯一的國家“211工程”建設學校,中西部高校提升綜合實力計劃建設高校,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教育部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合建的“部區合建”高校。廣西大學于1928年在梧州成立,1939年成為國立廣西大學。1952年,毛澤東主席親筆題寫“廣西大學”校名。1997年,廣西大學與廣西農業大學合并,組建新的廣西大學。
中國—東盟區域發展協同創新中心2019年獲批教育部省部共建協同創新中心,由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導,聯合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外交部、商務部、中國農業銀行,由廣西大學牽頭,協同國內外重點高校、重要科研院所共同組建。中心以打造“國家急需、世界一流、制度先進、貢獻重大”的中國特色新型高校智庫為目標,致力于發展中國—東盟領域政治、經濟、國防、外交等重大問題的合作與創新研究,培養“東盟通”特殊人才,服務“一帶一路”等國家戰略。
廣西大學應用經濟學博士后科研流動站于2014年9月經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批準成立。應用經濟學與現代服務業學科群入選部區合建一流學科建設行列,設有應用經濟學一級學科博士點和一級學科碩士點。廣西大學商學院是該流動站的依托單位,合作導師主要來自于廣西大學商學院、國際學院等相關單位,師資雄厚,經費充足,可為博士后研究提供一流的學科研究平臺。
二、招收計劃
中國—東盟區域發展協同創新中心2020年依托廣西大學應用經濟學博士后科研流動站計劃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員3-5名,主要從事中國-東盟經濟合作領域問題研究,主要科研平臺為中國-東盟研究院和中國-東盟信息港大數據研究院。研究方向包括:中國-東盟區域教育減貧與國際產能合作、中國-東盟金融合作大數據平臺、東盟國家國別金融問題研究、中國-東盟人文交流與區域經濟一體化研究等。
三、招收條件
(一)年齡在38周歲以下、獲得博士學位不超過2年的人員,道德品質好,身體健康。
(二)具有政治學一級學科國際政治方向或外交學方向、應用經濟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管理科學與工程、數學與應用數學等學科專業背景,具備較強的科研能力、進取精神和創新能力。
(三)在中國境內獲得博士學位且來自越南、泰國、老撾、柬埔寨、緬甸等5個國家留學生優先。
(四)全脫產在站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兩年。
四、薪酬福利待遇及科研資助
(一)招收的全脫產博士后研究人員年薪為稅前40萬元/年,其中廣西大學發放15萬元/年,中國—東盟區域發展協同創新中心發放15萬元/年,博士后合作導師發放10萬元/年,共發放兩年。上述薪酬福利待遇分為固定部分和績效考核部分,固定部分按月發放,績效考核部分年終考核后發放。
(二)學校與博士后研究人員簽訂博士后研究工作協議書,按有關規定為博士后研究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
(三)博士后住房待遇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四)在站博士后的戶口為短期常住戶口。博士后的子女入學、入園按照我校事業編制教職工子女入學、入園的規定以及附屬學校、幼兒園的有關規定辦理。
(五)廣西大學為招收的全脫產博士后研究人員提供10 萬元科研啟動經費。
(六)享受自治區提供的博士后資助。
五、合作導師及出站標準
合作導師:范祚軍教授、王玉主教授、何誠穎教授、李光輝研究員
根據《廣西大學博士后管理規定》西大人〔2019〕23號文件規定達到以下標準,可申請出站。
(一)在站期間取得的科研成果參照《廣西大學崗位設置與聘用管理辦法(試行)》(西大人〔2018〕44號)規定,達到教學科研型專任教師崗位新軌副教授7級科研分值條件(3.5分,折算辦法見附表)。
(二)主持中國博士后基金項目及以上項目一項。
六、聯系方式
1. 中國—東盟區域發展協同創新中心
聯系人:莫敏 電話:0771-3233992 郵箱:[email protected]
2.廣西大學應用經濟學流動站
聯系人:黃蕓 電話:0771-3236944 郵箱:[email protected]
3.廣西大學博士后管理辦公室
聯系人:侯莉 電話:0771-3224387 郵箱:[email protected]
廣西大學科研業績計分辦法
(博士后適用)
表1 科研項目計分標準
類別層次 |
自然科學類 |
人文社會科學類 |
計分標準(分) |
備注 |
自然 科學類 |
人文 社科類 |
一、國家重大(人才)項目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項目、重大研究計劃項目、創新研究群體項目、杰出青年基金項目、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科技部國家科技重大專項 |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重大專項;全國教育科學規劃國家重大項目;全國藝術科學規劃國家重大項目;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重大課題攻關項目 |
16 |
10 |
主持項目 |
二、國家重點(人才)項目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科技部國家重點研發計劃 |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點項目、重點研究專項;全國教育科學規劃國家重點項目;全國藝術科學規劃國家重點項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后期資助重大項目 |
8 |
6 |
主持項目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優秀青年基金項目 |
6 |
6 |
主持項目 |
三、國家一般(人才)項目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聯合基金重點項目;科技部技術創新引導專項(基金)及其他項目 |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一般項目、后期資助項目、中華學術外譯項目;全國教育科學規劃國家一般課題;全國藝術科學規劃國家一般項目 |
2.0+A1 |
2.0+B1 |
主持 項目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其他項目(地區基金、青年基金、聯合基金、數學天元基金、海外及港澳學者合作研究項目等) |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其他項目(西部項目、青年項目、委托項目等);全國教育科學規劃國家青年課題;全國藝術科學規劃國家西部項目、青年項目;國家藝術基金項目 |
1.0 |
1.0 |
主持 項目 |
四、國家級 課題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類項目,科技部國家科技重大專項、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的一級課題 |
|
2.0+A1 |
2.0+B1 |
主持 課題 |
五、省部級重點(人才)項目 |
廣西自然科學基金重大項目、重點項目、創新研究團隊項目、杰出青年基金項目;到校經費200萬元以上(含)的部級項目、廣西科技重大專項、重點研發計劃項目及一級課題 |
國家藝術基金項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規劃基金、青年基金、專項項目),全國教育科學規劃教育部課題,全國藝術科學規劃文化部項目,廣西重大招標課題,廣西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課題重點項目(含重點委托項目) |
0.5+A2 |
0.5+B2 |
主持項目或課題 |
說明:
1.一級課題指與主管部門直接簽訂任務書或經主管部門蓋章備案認定任務書的一級課題,不含子課題。本校教職工主持的項目,按主持項目計分,該項目下的一級課題不重復計分。
2.符號說明:自然科學類A1=(可支配經費-100萬元)/200萬,A2=(可支配經費-50萬元)/200萬,A3=(可支配經費-20萬元)/200萬元,C1=可支配經費/100萬元。當A1、A2、A3小于0時記為0。
人文社科類B1=(可支配經費-50萬元)/100萬,B2=(可支配經費-25萬元)/100萬,B3=(可支配經費-10萬元)/100萬元,C2=可支配經費/50萬元。當B1、B2、B3小于0時記為0。
3.可支配經費指到校經費扣除外撥經費和所有權不屬于學校的儀器設備購置費。
4.項目(課題)得分由主持人(負責人)根據貢獻大小分配給課題組成員,其中主持人得分的比例不能低于40%。
5.聘期內新獲得的項目(課題)按計分標準全額計入,延續前個聘期的在研項目(課題)按項目執行年限等比計分。同一項目(課題)最多只能在兩個聘期計分。
6.橫向科研項目體現為社會服務,鼓勵積極承擔。列入計分的橫向科研項目應為研究性項目,純商業交易類項目不予計分。原則上個人利益相關性公司(指本人或親屬開設、合股的公司)轉入經費須經過科技處或社科處審查符合一般性科研項目特征和要求后才可以計分,且實行總量控制,不超過個人業績總分要求的50%。橫向項目按自然科學類還是人文社科類計分,由科技處或校地合作處(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社科處在辦理項目合同時予以界定,過后不能更改。
表2 論文類成果計分標準
類別 層次 |
自然科學類 |
人文社會科學類 |
計分標準 (分/篇) |
計分要求 |
一類 |
Nature、Science、Cell研究論文 |
|
30 |
|
二類 |
影響因子≥10的SCI一區論文 |
《中國社會科學》(中文版)論文、各一級學科在SSCI影響因子最高的期刊論文 |
5 |
1.我校教職工以非第一作者、非通訊作者發表的自然科學一、二類論文,人文社會科學二、三類論文須折算計分,并且不作為超額獎勵內容。 2.自然科學三類及以下、人文社會科學四類及以下論文第一署名單位為廣西大學,且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為我校教職工才可計分。 |
三類 |
SCI一區論文、CCF-A論文 |
SSCI一區論文、各一級學科影響力最高的中文期刊論文 |
2.5 |
四類 |
SCI二區論文、CCF-B論文 |
A&HCI論文,社科中文I類期刊論文 |
1.2 |
五類 |
《中國科學》,《中國工程科學》 |
SSCI二區論文 |
1 |
六類 |
SCI三區論文、CCF-C論文 |
社科中文II類期刊論文 |
0.6 |
七類 |
自科中文I類期刊論文 |
SSCI論文 |
0.5 |
說明:
1.聘期發表一類、二類論文,學校給予特殊獎勵,并按第一完成人的個人申請,經學校審議給予科研業績計分(含合作者計分)或作為代表性成果替代聘期科研業績總分考核任務。
2.自然科學類SCI期刊分區以論文發表當年的中國科學院文獻情報中心《JCR期刊影響因子及分區情況》為準;人文社會科學類SSCI分區以論文發表當年Web of Science數據庫中的分區為參照標準。若同一期刊有兩個以上不同學科領域分區,以最高分區計分。
3.CCF的A、B、C以CCF頒布為準。
4.中文核心期刊以論文發表當年《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最新版為準,CSSCI擴展版期刊以論文發表當年的最新版為準。增刊除外。
5.我校教職工以非第一作者、非通訊作者發表的自然科學一、二類論文,人文社會科學二、三類論文的計分折算辦法是:(1)對于標注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的論文,假定論文第一作者數量為n1,通訊作者數量為n2,計分值=1/(n1+ n2+1),最高得分不超過本論文應得總分的1/3。(2)對于沒有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之分的論文,假定作者總人數為n,計分值=1/ n。
6.同一論文如屬于兩個以上類別,以高分的類別計分。
7.校內通訊作者或第一作者(通訊作者不是本校教職工時)可根據貢獻大小分配得分給共同完成人。
8.中文I、II、III期刊目錄另行選定。期刊選擇的原則思路和程序是:
(1)學院推薦一級學科:每個學院推薦不超過5個一級學科作為論文刊物對應的學科,學科由老體系副教授、具有博士學位教師和新體系助理教授及以上職稱人員通過郵件方式參與投票,獲得投票人數一半以上通過的學科才能作為推薦學科。
(2)學科推薦備選刊物:由各學科老體系副教授、具有博士學位教師和新體系助理教授及以上職稱人員通過郵件方式參與投票推薦本學科重點刊物,獲得投票人數一半以上通過的刊物才能作為推薦備選刊物,并按得票多少對推薦刊物進行排序,將所推薦刊物分為I類、II類、III類,提交學院學術委員會討論審定上報學校。各一級學科的刊物數量須考慮所覆蓋的二級學科或方向的數量以及本學科學位點全國授權情況。建筑學等學科可以考慮其學科特殊性進行適當調整。
(3)校外同行專家評審:所選刊物及排序結果送各學科評議組成員評審,同意的認定,不同意的直接去掉,不再補充。
(4)具體遴選辦法和刊物數量由科技處、社科處負責下文。
表3 智庫咨詢類成果計分標準
類別 |
成果 |
計分標準 (分/項·篇) |
一類 |
1.獲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國務院總理肯定性批示的成果 |
3 |
二類 |
2.獲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肯定性批示的成果 |
2.5 |
三類 |
3.獲現任副國級領導肯定性批示的成果 |
2 |
4.獲中共中央組織部、宣傳部、對外聯絡部、統戰部,國務院有關部委(政府序列部門)肯定性批示或采納的成果 |
四類 |
5.在中共中央辦公廳《專報》、《觀點摘編》,全國社科規劃辦《成果要報》,教育部《高校智庫專刊》,新華社《新華社內參》、《動態清樣》,《人民日報內參》,《中國社會科學》(內部文稿)及中央部委內部對策研究刊物等上刊發,并產生重要影響的研究報告(指有肯定性的中央領導批示意見,且被有關部門寫入文件或在工作中轉化;或主要觀點列入領導報告的主要觀點;或作為相關政策實施) |
1 |
6.中共中央組織部、宣傳部、對外聯絡部、統戰部,國務院有關部委(政府序列部門)所轄司局采納的成果;被省部級黨政部門采納、對省部級黨政產生重要影響的成果(指得到現任省部級正職領導肯定性批示,且被有關部門寫入文件或在工作中轉化;或列入領導報告的主要觀點;或作為相關政策實施) |
五類 |
7.中共中央辦公廳《專報》、《觀點摘編》,在全國社科規劃辦《成果要報》,教育部《高校智庫專刊》,新華社《新華社內參》、《動態清樣》,《人民日報內參》,《中國社會科學》(內部文稿)及中央部委內部對策研究刊物等上刊發的研究報告 |
0.5 |
8.在《光明日報》、《人民日報》上發表的理論或評論性文章(3000字以上) |
9.被省部級黨政部門采納、對省部級黨政產生重要影響的成果(指得到現任省部級副職領導肯定性批示,且被有關部門寫入文件或在工作中轉化;或列入領導報告的主要觀點;或作為相關政策實施) |
六類 |
10.在《光明日報》、《人民日報》上發表的理論或評論性文章(1500字以上);在《法制日報》、《中國教育報》、《經濟日報》、《中國社會科學報》上發表的理論或評論性文章(3000字以上);其他省級黨報上發表的理論或評論性文章(同一年度內累計6000字以上) |
0.3 |
11.通過學校向省級黨政職能部門提交的研究報告或政策建議,并通過職能部門呈報被省級黨政部門采納,寫入政策文件,以省級黨委政府文件印發實施 |
七類 |
12.在《光明日報》、《人民日報》上發表的理論或評論性文章;在《法制日報》、《中國教育報》、《經濟日報》、《中國社會科學報》上發表的理論或評論性文章;其他省級黨報上發表的理論或評論性文章 |
0.2 |
八類 |
13.受委托為自治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起草的研究報告、發展規劃等 |
0.1 |
說明:
1.智庫咨詢類成果包括被采納的咨詢報告、研究報告、調查報告、政策建議、法律草案、印發實施的發展規劃。
2.成果認定須提交領導批示件、采納證明(包括感謝函、委托協議)及研究成果原件(涉密批件除外)。
3.采納證明由采納單位出具并加蓋公章,不能由該單位下屬職能部門代蓋章,特別情況(指被省級黨政部門采納并以省級黨委政府文件印發實施的研究報告,省級黨委政府確實不能出具證明),由文件代擬稿單位出具證明并加蓋公章。采納證明須明確指出采納了報告中的哪些建議或觀點;僅為“閱”、“已閱”、圈閱等類似的領導批示內容,不能作為領導肯定性批示的依據。
4.同一報告被多位領導批示或多個單位采納,取其最高等級作為該報告的最終等級。
5.署名第一單位為廣西大學且第一完成人為我校教職工的成果才可計分。第一完成人可根據貢獻大小分配得分給共同完成人。
6.表中未列舉的其他成果,如完成人認為應計分的,可提出書面申請,由學院分學術委員會評議后,提交校學術委員會評議,報分管校領導審批。
表4 展演與創作獲獎作品類成果計分標準
級別 |
獎項名稱 |
獎項等級 |
計分標準(分/項) |
計分要求 |
國家級 |
1.全國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獎(含5個子項:文藝類圖書、電影、電視劇/片、戲劇、歌曲); 2.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含2個子項:文華獎、群星獎); 3.茅盾文學獎。 |
無 |
5 |
1.署名第一單位為廣西大學且第一完成人為我校教職工,并經由學校組織推薦申報的成果才可計分。
2.入圍作品、外圍展、教師指導學生所獲的教師指導獎不予計分。
3.第一完成人可根據貢獻大小分配得分給共同完成人。 |
1.中國廣播影視大賽(含3個子項:中國電影“華表獎”、中國電視劇“飛天獎”、中國廣播電視節目獎); 2.舞蹈荷花獎、中國戲劇獎、曲藝牡丹獎、電影金雞獎、電視金鷹獎、大眾電影百花獎、電視劇飛天獎、電影華表獎、中國廣播電視節目獎、中國美術獎創作獎、書法蘭亭獎、雜技金菊獎、攝影金像獎、民間文藝山花獎; 3.魯迅文學獎; 4.長江韜奮獎。 |
無 |
4 |
1.音樂金鐘獎; 2.全國美術展覽獎; 3.中國新聞獎。 |
特等 |
5 |
一等(金獎) |
4 |
二等(銀獎) |
2 |
三等(銅獎) |
1 |
省部級 |
1.廣西文藝創作銅鼓獎; 2.廣西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獎; 3.獲獎證書蓋有國徽印章的其他省部級獎項。 |
無 |
2 |
獲獎證書蓋有國徽印章的其他省部級獎項 |
一等 |
1.5 |
二等 |
1 |
三等 |
0.5 |
說明:表中未列出的類似獎,經學院學術分委員會申請,由學校邀請的校外同行專家評審同意,可按對應等級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