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2020年寒假即將到來,為做好寒假留校學生管理工作,確保學生度過祥和平安的假期,現將有關寒假留校學生住宿工作安排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寒假期間確需留校住宿的學生,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學院同意蓋章后統一送交后勤管理處審批備案,方可留校住宿。
(二)寒假留校住宿的學生需服從學校管理安排,集中住宿。學生在預交水電費后方可入住。拖欠住宿費的學生,將不安排住宿。
(三)各學院根據實際情況,派專人協助做好留校學生的思想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并隨時掌握留宿學生動態。
二、留宿申請
(一)申請對象
1.寒假期間需要繼續開展科研活動的研究生。
2.寒假期間需要參加學科競賽的本科生。
3.有特殊情況的學生。
由于學校學生公寓空房間較少、床位有限(全校只有100個空床位),故參加急需完成的省部級以上重大科研項目的學生優先。
(二)申請流程及要求
1.學生填寫《廣西大學學生寒暑假期留宿申請表》(研究生的申請須經導師簽字同意,本科生的申請須經輔導員簽字同意),并將申請表交到所在學院。
2.學院審核,制作《廣西大學2020年寒假申請留校住宿學生信息匯總表》。請學院于1月9日前將申請材料及學生信息匯總表的蓋章紙質版交到后勤管理處1樓大廳服務臺,并將學生信息匯總表的電子版發送到辦公郵箱:[email protected](聯系電話:3231221)。
3. 后勤管理處審批,并于12日公布寒假留校住宿學生名單,請學生到學院查看。
三、住宿安排
(一)地點安排
1.寒假期間,校內學生宿舍除新留學生大樓、東16棟、東18棟、專家二期C棟、南區1—10棟等樓棟安排學生住宿之外,其余樓棟均不安排學生住宿。
2. 目前在寒假期間安排住宿的樓棟居住的學生,寒假期間需留校住宿的,必須按時提出申請,在獲得學校審批后方可留校住宿,住宿地點原則上定在原所住宿舍。
3.目前在寒假期間不安排住宿的樓棟居住的學生,在提出留校住宿申請且獲得學校審批后,將由學校統一安排到專家二期C棟、東16棟集中住宿。
(二)時間安排
集中住宿時間: 1月20日—2月9日(1月20日8:00封樓;2月10日8:00開樓)。
四、其他事項
(一)未獲批準在寒假期間留校住宿的學生,須在1月20日上午8:00前離校,以便學校做好寒假留校學生住宿安排。請各學院協助做好解釋工作。
(二)請學院提醒有需要的學生按時辦理申請手續,逾期將不再辦理。
(三)離校前請學生檢查好水電、關好門窗。生活垃圾請帶到樓下垃圾桶放置,宿舍里不要存放任何食物。貴重物品隨身攜帶妥善保管。
后勤管理處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