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單位、全體師生員工:
為切實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嚴防疫情外部輸入,根據自治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令(第3號)和南寧市有關防控工作要求,按照學校《關于做好開學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并明確工作要求的通知》(簡稱《通知》),現就加強校園管理,嚴控人員出入校門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加強人員和車輛出入校門管理
(一)自2020年2月9日0時起,原則上不允許校內外人員和車輛出入校園;現在校內居住人員不得出入校園。確有必要出入校園人員,須按照學校統一要求申報,獲得批準后憑證(電子出入證、紙質出入證)出入。
(二)自2020年2月9日0時起,對西門、農院門進行通行時段和人員管控。
其中,西門僅準許經過批準的西校園菜市場經營戶搬運貨物通行,通行時間:上午6:00-7:30,下午19:00-20:00,其他時間不允許任何行人、車輛通行;
農院門僅允許獲得批準出入校園的本校教職員工出入。
(三)所有獲準出入校園的人員、車輛出入校園時必須接受嚴格核驗。其中行人、自行車及車主、電動車及車主通過門禁人臉識別系統核驗,經核驗成功后放行;汽車需通過門禁系統核驗,車上所有乘員需通過出入憑證或門禁人臉識別系統核驗,經核驗成功后放行。未通過核驗的人或車不能出入校園。
(四)所有獲準出入校園的人員、車輛必須自覺配合有關防控措施,服從學校管控,否則謝絕出入校園。如違反學校有關規定強行出入校門,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二、準許申請出入校門的人員范圍及審批工作安排
(一)準許申請出入校門的人員范圍
1.需回校返崗上班但住校外的教職工;
2.確需外出上班的已住校內的教職工親屬或其校內房租房戶及其共同居住親屬;
3.因校園衛生、保潔、物業、菜市等校內生活運轉保障和防疫工作等需要,確需進校開展經營、服務活動的校外人員;
4.因特殊情況,確需臨時出入校園的有關人員,需經由責任單位提前半天向學校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校園安全管控組申請,獲準后,僅允許單次出入,當天有效。
(二)審批工作安排
1.在職教職工或其校內房租房戶及其共同居住親屬由教職工本人所屬單位負責審批。
2.離退休教職工或其校內房租房戶及其共同居住親屬由離退休工作處負責審批。
3.資產經營公司職員由資產經營公司負責審批。
4.在校內上班的物業公司人員、菜市場經營戶等由有關責任單位審批,并嚴格限制其在校內的活動區域、路線。其中,物業公司人員由所屬物業公司集中向責任單位申請,有關責任單位要嚴格限制物業公司出入校園人數;后勤管理處要嚴格審核菜市場經營戶出入人員。
5.因各種原因長期形成的目前已在校內房屋居住的人員(非上述三類人員),由后勤管理處、校工會(社區辦)、保衛處等部門組建的專項工作組負責審核。聯系人:呂偉斌(13977106896)、何志清(13517882881)。
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校屬各單位審批出入校門人員申請務必從嚴,并準確核實申請信息。
三、申報材料及報送要求
(一)申報所需材料
1.辦理行人、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出入證填報附件1,辦理汽車出入證填報附件2。表中所有字段為必填字段,如因信息不全或錯誤,導致信息無法導入數據庫,填報人無法正常通行的,由此造成的問題由填報人承擔。
2.出入人員照片格式要求為:白底免冠,jpg格式,圖像清晰。照片名稱格式統一為“1+姓名. jpg”(阿拉伯數字與各責任單位報送的信息登記表中的人員編號一致)。
3.確需外出上班的已住校內的教職工親屬、其他人員需同時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出具的證明(模板見附件4)。未能及時提交單位證明的,需2月11日前經由責任單位收齊后補交。
(二)申報材料提交要求
1.以上申報材料,經各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或專項工作組負責人審核批準后,于2020年2月8日下午17:00點前將相關材料(每個申請人有關材料放在一個文件夾,文件夾名稱格式同照片名稱格式;一個單位的材料放在一個文件夾,文件夾名稱同郵件名稱)報給學校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校園安全管控組,僅需發電子版到指定郵箱:[email protected],郵件名稱格式為:“XXX(單位名稱)出入人員信息”。
2.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為避免人員聚集,本通知相關申報材料無需報送紙質版,但必須經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或專項工作組負責人審核批準,并指定專人報送材料,一個單位只接受一個郵箱報送,不允許多郵箱報送。郵件內容需同時抄送本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
3.因特殊情況,確需臨時出入校園的有關人員,需填報《臨時出入申請表》(見附件3),同時報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或專項工作組負責人審批(負責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出入校前將申請表交校門管理人員核驗后放行。
如在指定時間未報送相關人員信息的,導致無法正常通行,由此造成的問題由填報人承擔。
四、有關要求
(一)按照“誰批準,誰負責”的原則,請各單位或專項工作組,根據學校《通知》和有關工作要求,對出入人員嚴格審核。非必要人員,一律不準出入校園。因審核不嚴或管理不到位,導致疫情發生或其他嚴重不良影響的,將依法追責任單位(工作組)主要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出入證嚴格按“一對一、專人專證”的原則使用,尤其是駕車隨乘人員需憑證核驗通過后出入。
(三)汽車與非汽車(行人)出入證不能混用,請各單位提醒辦證人員,合理選擇出行方式。同時,選擇汽車出行的,必須人與汽車(必須是此前已獲得學校批準通行的汽車)同時申請,并且人和車信息要捆綁匹配;一車有兩人以上共同使用的,則一車可捆綁多人,每人申報時需同時填報車輛信息。因出行方式改變的,需申請臨時出入。
(四)出入管控自2020年2月9日0時啟動。因特殊原因需經常出入者不能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申請的,須申請臨時出入;2月11日10:00-12:00,可經由責任單位再補充申報一次(含補交單位證明),其他時間原則上不再受理;確需出入者,須申請臨時出入。
有關申報程序或要求有變化的,另行通知。本通知有關事項由學校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校園安全管控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請聯系:馬杰,聯系電話:18978988055。
附件:
1.XX(單位)出入人員信息登記表(行人、自行車、電動車出行適用)
2.XXX(單位)出入人員信息登記表(汽車出行適用)
3.臨時出入申請表
4.單位證明(模板)
5.出入人員照片模板
廣西大學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2月7日